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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1-09-10 09:47:30点击:发布人:纪委办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委、各学院(部)、各单位

值此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弘扬风清气正、廉洁自律、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确保共度欢庆、祥和、安定、廉洁的节日,现将今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多发期。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了常态化防控阶段,“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依然严峻,只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之以恒把纪律要求落到实处,毫不松懈把底线思维贯穿始终,才能切实做好秋冬季节防控工作。三节将至,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全校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政治高度,带头抵制“四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严防疫情,结合实际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立足本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努力为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校园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各学院(部)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针对疫情防控新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和各种载体加强作风和防控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将严守纪律规矩、严防疫情反弹等规定,与廉洁过节、节俭生活等要求传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其他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矩,配合抓好本单位节日廉洁提醒教育,监督好身边人、身边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款买送月饼、各种卡券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各类行为。广大教职员工,要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违规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严禁向学生推销各类学习、生活、健身用品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要坚持于细节中塑造并维护教师形象,以高雅的言行赢得社会的尊重。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二级单位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落实节点提醒,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基调,保持信访渠道通畅,结合明察暗访,紧盯“四风”新动向,主动发现问题,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查快办。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或部门,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二级单位纪委的监督责任。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77-2808021

信访举报邮箱:xfjbbbg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