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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职责

2015-05-07 23:00:24点击:发布人:admin

1.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

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3.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

4.进行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教育。

5. 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廉政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参与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7.进行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正不正之风。

8.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