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实施纪检工作计划。草拟纪检工作计划、决议、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负责以纪委名义上报、下发有关材料。
2.进行党风党纪、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
3.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4.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5.受理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的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6.组织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7.建立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参与对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评议工作。起草处级干部廉政鉴定。
8.组织纪检干部的业务学习。进行党风廉政、纪检理论等方面的调查研究。
9.指导各处级党组织、直属支部的纪检工作。
10.组织承办纪委召开的各类会议。
11.负责纪检工作统计报表的填报,向有关部门提供纪检工作信息。
12.负责印章、介绍信、文件、档案的管理使用和其他日常工作。
13.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