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纪委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组织纪委落实好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示、决议、工作部署及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汇报工作。
2.协助党委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和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学院(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帮助解决问题。
3.组织协调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各委员抓好案件检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案件审理、控告、申诉、监督、教育、调研等日常工作;决定并主持召开纪委会、办公会和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指导检查各部门、学院(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4.负责抓好纪委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5.组织学校纪委换届改选筹备工作,代表纪委向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6.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